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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h体育-(中国)科技公司关于印发《经费支出审批管理办法(实行)》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01日    点击数:

 

 

 

 

 

hth体育-(中国)科技公司文件

 

 

 

 

 


 

黑工程院发〔2017〕15号

 

 

hth体育-(中国)科技公司关于印发

《经费支出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系、部、处及直属单位:

《hth体育-(中国)科技公司经费支出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经2017年第十五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修改,校党委常务委员会二届40次会议(2017年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hth体育-(中国)科技公司党政办公室                  2017年8月28日发出

 

 

hth体育-(中国)科技公司经费支出审批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规范经济行为,明确财务审批权限和责任,贯彻“放管服”改革精神,根据《会计法》、《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规范学校各项经济活动发生经费支出的财务审批权限及财务报销审批流程。

第三条 学校各级审批人应遵循法律法规,按照经济责任制,在各自职责范围和审批权限内履行审批职责,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经费开支的合理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负责。

第二章  审批原则与内容

第四条 经费支出审批遵循“真实合理、勤俭节约、绩效优先、逐级审批、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五条 经费支出审批的内容:

1.审核经费支出是否符合财经法规和学校财务制度规定;

2.审核经费支出是否符合预算,是否符合项目管理要求或合同约定;

3.审核经费支出的内容和数据是否真实;

4.审核经费支出是否符合效益性原则;

5.审批人认为应审核的其他内容。

第三章  审批权限确定

第六条 学校经费支出审批人员分为经费所属部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课题负责人、财务处负责人、分管校领导、校长等级次。各级次审批人审批权限按照经济事项的类别、额度大小设定,审批程序实行逐级审批,各级次审批人在行使审批权时应签署审批意见及本人姓名。

第七条  审批权限按业务范围划分

1.学校领导按照学校党委对党政领导班子分工的业务主管范围进行审批;

2.部门负责人按照学校批复的部门经费预算及相应职责权限进行审批;

3.课题/项目负责人按照科研(或教研)经费管理相关制度、项目预算及项目实际情况进行审批;

4.财务负责人按照财经法规及学校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进行审批。

第八条 审批权限按经费支出额度划分

经费支出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由部门/项目/课题负责人审批;金额在1-5万元(含1万元)的,报业务分管校领导审批;金额在5万(含5万)以上的,由业务分管校领导和分管财务校领导核准后,报校长审批。

差旅费支出审批执行《hth体育-(中国)科技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九条  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支出、“三公”经费支出、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的分配和支出、人员经费支出等,由部门/项目负责人审核,经业务分管校领导和分管财务校领导核准后,报校长审批。

第十条  各项费用支出必须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票据。特殊情况按如下要求处理:

1.境外票据。从境外取得的发票及有关票据,需翻译成中文,将外币金额换算为人民币金额,并经财务处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报销。

2.票据遗失。从外单位取得的票据如遗失,应当取得原开票单位存根联复印件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由经办人、验收人、部门负责人签字,财务处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报销凭证;遗失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票的票据,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经证明人、部门负责人签字,财务处负责人审批后,代作报销凭证。

3.无法取得票据。对于野外作业、科学考察等业务活动发生支出无法取得票据的,在保证真实的情况下,提供收款人身份证复印件、附有收款人签字和联系电话的收条及相关说明,经分管校领导、财务处负责人审批后可据实报销。

4.电子票据。根据相关规定,电子票据与纸质票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电子票据票面要素应与纸质票据相同。

5.超期限票据。根据《会计法》及相关财务制度规定,原则上只限报销当年发生的票据,根据年终财务决算实际情况,经费报销票据可追溯到上年12月份。凡超过报销时限的票据以废票处理,财务处不予报销,产生的后果由部门或个人负责。特殊情况需经财务处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报销。

第十一条 因特殊情况无法使用公务卡结算而使用现金支付的,需要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财务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报销。

第十二条 学校经费审批实行回避制度。校级领导审批涉及本人事项的,由校长审批;各部门负责人涉及本人(或直系亲属)事项的,由分管校领导审批。

第五章  审批流程

第十三条 经费支出审批流程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主管会计审核

1.报账人员登陆相关网站(涉税票据必须登录所属税务机关官网)查询票据真伪,并附查询结果。

2.报账人员按同一所属事项归类整理原始票据,然后按照会计规范化要求,对需报销原始票据使用票据粘贴单按不同经济业务内容一类一单,分类粘贴。

3.对大量票面样式、经济内容等相同的原始凭证,按照规定粘贴整齐,经手人和验收人必须在每张票据上签字。

4.报账人填写《报账单据汇总凭证》/《差旅费报销单》等,并提供个人工号、公务卡卡号(银行刷卡记录单)、银行账户、联系方式等;

5.报账人员将票据交财务处主管会计审核,审核通过后履行审批手续。

(二)按业务范围及额度审批

学校各类经费执行预算管理,由部门负责人/项目/课题负责人按经费预算审核后,报主管校领导按照业务主管范围、资金控制额度进行审批,并在“报账单据汇总凭证”上指定栏签字。

(三)财务负责人审核

经财务处主管会计审核,部门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主管校领导签字后的票据,交由财务处业务分管处长审批。

(四)校长审批

需经校长审批的经费支出,由报账人请示校长审批。

(五)付款

财务处主管会计收回审批手续齐全的票据后进行记账,并支付报销款。报销款项执行无现金报销,按照业务支付情况分别转存公务卡、工资卡或向收款单位银行账户转账支付。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执行上级相关法律法规。学校已出台相关经费管理办法并约定具体经费支出审批要求的,经费报销可参照各相关办法外,均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本办法由学校财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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