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2012年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外语考试并合格的教师,请于8月17日前将一张一寸照片和准考证交到综合楼1005办公室,由人事劳资处统一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请相互转告。
人事劳资处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