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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h体育-(中国)科技公司2014级本科生专业调整实施方案及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15年08月17日    点击数:

hth体育-(中国)科技公司2014级本科生专业调整实施方案

依据《hth体育-(中国)科技公司本科生专业调整实施办法(暂行)》文件精神,为保证2014级本科学生专业调整工作顺利开展,特制的本实施方案。

一、专业调整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专业调整范围

2014级在校学生在同一录取批次内,按工学类、理学类、管理类、文学类、法学类、艺术学类所属的学科类别选择申请专业调整。( 按大类招生专业按分流后专业设置)

(二)不能调整专业的情况

1、预科生不得申请转专业;

2、由低批次转入高批次;

3、特殊招生学生(包括高职直招);

4、文科、理科之间调整专业的;

5、艺术类、体育类学生不得跨科类转入其他专业;

6、第二次转专业的;

7、正在休学期间的学生;

8、受到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的学生;

9、拟作开除学籍处分的学生;

10、必修教学环节(含理论必修课和必修实践教学环节)正常考核成绩不及格(以申请专业调整报名时教务处提供的成绩单为准);

11、留、降级到2014级的学生。

(三)各专业转出人数

1、跨院系同一学科类别调整专业的

各专业在同一学科类别范围内,跨院系转出人数为该专业2014级在校学生人数的5%; 

2、院系内所属专业之间调整专业的

院系内所属专业之间转出人数为本专业2014级在校学生人数的5%。

(四)选拔方式

1、一般申请选拔方式

各院系根据本院系学生申报情况,按教务处提供的学生前两学期必修课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选拔。

2、特殊才能及专长学生申请选拔方式

对综合表现突出,有特殊才能及专长、更加适合学习其他专业者,由学生本人提供佐证材料报所在院系初审、报学生工作处复核后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A高中时参加拟转入专业相关国家级竞赛并获奖;B参加与拟转入专业相关的省级以上科技创新竞赛并获奖;C获得与拟转入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

二、专业调整工作流程

第一阶段:确定各专业转出学生人数

2015年7月13日,学校按《hth体育-(中国)科技公司本科生专业调整实施办法(暂行)》确定各院系各专业可转出学生人数(大类招生专业按分流后专业设置为准)。(见附件1、2)

第二阶段:政策宣传

2015年7月13日-8月24日,各院系加强对所属专业的介绍和宣传,做好学生专业调整的指导工作。专业调整在充分尊重学生意愿的基础上,告知学生专业调整为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一次性选择,结果一经确定不能更改。

第三阶段: 学生专业调整申报与审核

  1. 一般情况专业调整申报与审核

2015年8月24日-8月26日,在方案规定的同一学科类别内,有专业调整意愿学生向原专业所在院系提出专业调整申请。首先,符合跨院系专业调整条件的学生,申请同一学科类别内跨院系的专业调整;跨院系专业调整完毕后,符合院系内专业调整条件的学生,申请同一学科类别本院系内的专业调整。学生报名申请时需提交《hth体育-(中国)科技公司2014级本科生专业调整申请表(跨院系)》(附件3)、《hth体育-(中国)科技公司2014级本科生专业调整申请表(院系内)》(附件4)和前两学期成绩单。

学生所在院系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审核。首先,各院系进行跨院系专业调整申请审核。根据学生跨院系专业调整申报情况,依据教务处提供的学生前两学期必修课成绩,对全部学生申请在原专业范围内进行排序,并根据学校确定的各专业跨院系可转出学生人数确定转出学生名单。之后,各院系进行院系内专业调整申请审核,根据学生院系内专业调整申报情况,依据教务处提供的学生前两学期必修课成绩,对全部学生申请在原专业范围内进行排序,并根据学校确定的各专业院系内可转出学生人数确定转出学生名单。各院系在全校范围内对拟转出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3天。各院系办公室于8月26日15:00时前将《hth体育-(中国)科技公司2014级跨院系专业调整汇总表》(附件7)、《hth体育-(中国)科技公司2014级院系内专业调整汇总表》(附件8)并按名单顺序附《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申请(确认)表》(附件6)(一式两份)上报至学生工作处。

  1. 特殊才能及专长学生专业调整申报与审核

2015年8月15日-8月24日,综合表现突出,有特殊才能及专长、更加适合学习其他专业的学生填写《hth体育-(中国)科技公司2014级特殊才能及专长学生专业调整申请表》(附件5)并附佐证材料报各院系初审,各院系要从严把握初审标准。初审合格后填写《hth体育-(中国)科技公司2014级特殊才能及专长学生专业调整汇总表》(附件9)并按名单顺序附《hth体育-(中国)科技公司2014级特殊才能及专长学生专业调整申请表》(附件5)及相关佐证材料和《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申请(确认)表》(附件6)(一式两份)上报学生工作处。

2015年8月24日-8月26日,学生工作处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在全校范围内对拟进行专业调整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3天。公示无疑后填写《hth体育-(中国)科技公司2014级特殊才能及专长学生专业调整汇总表》报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

第四阶段:专业调整方案确定

1、2015年8月26日-8月28日,学生工作处对各院系上报拟转出学生名单进行汇总,形成2014级拟调整专业学生名单。

2、2015年8月29日,拟调整专业学生名单报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

第五阶段:办理调整专业相关手续,报教育厅备案

2015年8月29日-8月30日,学生工作处填写《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审核表》报教育厅备案。

第六阶段:12月22日,对审核通过符合专业调整的学生办理学籍异动手续,第四学期开学后进入新专业学习。

三、具体要求

1、本科生专业调整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专业调整工作,学校成立2014级专业调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专业调整工作。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主管教学副校长,成员:学生处、教务处、财务处、纪检监察处、后勤服务总公司、各院系。各二级院系要成立本院系2014级本科生专业调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业调整的具体实施,组长由院长(主任)担任。

2、申请调整专业的学生提交的成绩单要求加盖教务处公章。教务处在2014级学生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录入完毕后将2014级学生前两学期必修课成绩电子版提供给学生工作处,作为成绩复核的依据。

3、专业调整工作完成后,依据专业调整学生名单各院系与学校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及时为学生办理相关手续。

4、各院系、后勤服务总公司对办理完成专业调整手续的学生统一办理寝室调整等相关手续。寝室统一调整完毕以后由后勤服务总公司向财务处提供学生寝室调整名单及寝室收费标准。

5、学生学费在前两学期按原录取专业学费标准收取,专业调整后,按照新调整的专业收费标准收取,财务处依据专业调整学生名单调整学生学费收取标准。学生专业调整后寝室变动的,寝室费用按新寝室收费标准收取。

四、管理与监督

1、学校2014级本科生专业调整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次专业调整工作,各院系专业调整领导小组负责本院系专业调整工作。

2、学生工作处负责对实施方案具体解释工作。

3、校纪检监察处负责对本次专业调整的监督工作。

 

hth体育-(中国)科技公司

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

为适应高等教育大众化、社会人才需求多样化、学生发展个性化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大类招生和大类培养模式下学生专业分流管理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担任,成员由学生处、教务处、纪委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实施大类招生的学院院长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负责处理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及专业调整工作日常事务。

2、实施大类招生的学院成立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院长担任,成员由学院其他领导及相关专业负责人组成,负责本学院专业分流方案制定及具体工作的管理与协调。

二、分流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增强专业分流工作的透明度。

2、自愿性原则。充分尊重学生的志愿,允许学生根据个人的兴趣特长在政策范围内选择分流专业方向。

三、专业分流依据

1、学生的志愿。在可能的情况下尽量满足学生的个人志愿。

2、专业的特殊要求。某些专业方向对相应课程有特别要求的,相关院系应在学生填报分流志愿前提出并公布,供学生填报志愿时参考。

3、专业教学资源。原则上分流专业学生数不低于一个自然班人数(15人),少于15人的专业方向不予开设。

四、专业分流程序

1、实施大类招生的学院根据本办法,结合各大类招生专业具体情况制定专业分流实施细则,在第二学期第十五周报学生处呈学校领导小组审批后,在学校范围内公布。

2、学校在第三学期第一周启动分流程序。学生根据分流实施细则填报分流志愿。学生按个人意愿对专业所属大类范围内包含的全部专业进行志愿排序。

3、专业分流。实施大类招生的学院按学生志愿进行专业分流。如学生第一志愿专业人数符合专业设立条件,按第一志愿进行分流;第一志愿专业未达到设立条件的,选择第二志愿进行分流,以此类推至全部学生专业分流完成。

4、开展专业分流的学院在第三学期第二周对分流结果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学生如有异议,应向学校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材料,由领导小组核实、处理。

5、学生处汇总各相关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结果,报学校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呈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学生专业分流结果一经核定,不得变更。

6、学生工作处按校长办公会议决定组织材料报省教育厅。

7、第三学期末,学生按分流专业办理学籍异动手续,异动工作完成后学生应按分流后的专业培养计划进行修读,相关部门及学院均按分流专业结果完成后续的教学及管理工作。

五、附则

1、本方案适用于2014级及以后实行大类招生专业的学生。

2、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hth体育-(中国)科技公司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五日

 

hth体育-(中国)科技公司2014级大类招生专业分类汇总表
                                             附件:8
院系(公章):          
序号 姓名 学号 原招生大类 分流专业 分流后班级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制表:                      院长(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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