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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申报首批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建设计划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06日    点击数:

各二级院(系、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申报首批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建设计划项目的通知》(见附件1、附件2、附件3),请认真组织学习《黑龙江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创新团队建设计划”实施办法》(附件2),结合实际组织申报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建设计划项目。

一、 申报条件和要求

1.申报黑龙江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须符合《黑龙江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建设计划”实施办法》(附件1)第二章规定的申报条件。

2.团队首席专家年龄原则上在55岁以下,原则上校级领导不能担任团队首席专家。

3.各学校推荐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的研究方向应注重在某一学术领域追踪学术前沿、凸显问题导向,围绕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问题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

4.鼓励和支持跨学校、跨学科组建学术创新团队,鼓励高校与国内外科研机构、企业合作组建学术创新团队,在交叉领域开展研究,注重创新团队骨干成员之间研究方向的有效整合。

5.申报材料的起始时间是2007年至2011年之间承担的研究项目和研究成果等。

二、申报名额

实行限额申报。有教育部、省社科研究基地、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并具有与其相关的博士学位授予权的省重点学科和已成立社科处的学校可以申报2个团队,其他学校只能申报1个团队。

三、申报程序

于2012年9月14日前将申报的纸质材料一式八份和电子版材料报送科研处。省教育厅对此类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学校的推荐申报名额为1项),学校将对所申报项目进行审核、遴选,在申报名额限度内进行推荐、申报。

联系人:孙育华(内线8485)王云龙(内线8639)

附件1:关于申报首批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建设计划项目的通知

附件2:黑龙江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创新团队建设计划”实施办法

附件3:黑龙江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建设计划”申请书

附件4:2012年申报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建设计划项目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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