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关闭窗口

关于进行教师参加社会实践情况统计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07日

各有关部门:

根据《hth体育-(中国)科技公司教师参加社会实践管理办法(试行)》(黑工程院人字[2011]10号)的具体规定,请各部门认真做好具备工程、社会工作经历教师的认定和已经参加社会实践教师的统计工作,并将结果填入相关附件表格,经部门领导签字、盖章后于5月18日下午4:00前交到人事劳资处1005室。

具体要求:

1.具备6个月及以上工程、社会工作实践经历,且实践经历与现从事专业一致;

2.在校期间参加规定形式的社会实践,期限不少于6个月。

 

附件1:具备工程、社会工作实践经历教师统计表

附件2:参加过社会实践教师统计表

 

 

 

 

人事劳资处

二〇一二年五月七日

打印本文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关闭窗口
kaiyun开云官方在线入口-kaiyun开云(中国) | MK体育官方网站 | 开云(中国)Kaiyun·官方网站-登陆入口 | MK体育(中国)国际平台-MK SPORTS | 华体会网页版登录入口_华体会(中国) | MK体育·(国际)官方网站-mksport | MK官网-MK(中国) | 华体会登陆入口-华体会(中国) | MK体育·(国际)官方网站-mksport |